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为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交易现场和内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收集存储和发布进场交易项目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四)查验进场交易项目手续,负责项目交易现场记录。
(五)见证进场交易项目交易全过程,维护交易活动秩序。
(六)综合使用各类评标评审专家。
(七)承担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
(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
(九)接受委托组织实施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
(十)接受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矿业权交易工作。
(十一)完成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处室。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处(党群教育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交易见证处、数据交易处、重点项目服务处、运行保障处。
三、人员编制。
事业编制70名。设主任1名,副书记1名,副主任3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