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中心> 省级动态>放管服动态

河北省科学谋划 精准施策着力健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

朗读
【信息时间:2020-09-04 16:53】 【阅读次数: 【字号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打印本页

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监管的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着力健全部门内部联合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力求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一、抓重点,在规范上下功夫

作为一种新的监管理念、新的监管方式和日常监管手段,要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和规范实施,必须要有制度机制作为坚实保障,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对照国务院国发〔2019〕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国市监信〔2019〕38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北实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力争提前高质量完成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均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了本级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市县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大督导力度,张家口市全面推行“事前懒政提醒、事中怠政督办、事后失职问责”的三单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

三是优化工作机制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均及时修订了本部门抽查工作细则,并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编制印发2020年版《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河北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汇编》,涵盖了38个部门对市场主体的395项检查大项、791个检查子项和17个部门对非市场主体的104个检查项目、133个检查子项。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和“互联网+监管”的需求,优化升级了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研发上线了手机客户端APP,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均依托该平台开展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联合抽查,提升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解难点,在联合上作文章

通过联合执法、联合监管、联合抽查全面展现综合执法、协同执法的效能和震慑力,切实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质效。

一方面,部门内部联合抽查。省有关部门对照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中部委梳理的监管事项,将适用随机抽查检查的纳入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应纳尽纳”,确保本系统在日常监管中履职到位。结合检查事项所对应的检查对象交集、抽查检查复杂难易程度以及基层监管人员现状等,科学合理分类编组随机抽查事项,提升本部门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统筹考虑抽查检查事项本身及其涉及的检查对象的重要性,准确把握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体现差异化监管的要求。本着“专业的事要由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建立相应的专业人员库,在用好本部门监管资源前提下,充分利用第三方资源来解决专业人员不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另一方面,部门联合抽查。探索采取了3种模式:结合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抽查。在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中,由教育部门发起,市场监管、民政、消防、人社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联合抽查,较好解决不愿发起、不想参与以及抽查事项难确定的问题。结合区域特色和行业分布开展联合抽查。全省每个市县都有自己的特色产业和行业,要求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开展联合抽查,较好解决发挥政府统筹协调作用的问题。结合监管对象范围开展联合抽查。对监管对象范围、种类相同或相近的部门进行编组组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抽查,较好解决监督监管常态化问题。2020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开展部门联查抽查269次、抽查检查市场主体2886户。

三、疏堵点,在共治上求突破

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相互支撑、相互促进,随机抽查作为监管的基本手段,为信用监管提供了基础,信用监管提升了随机抽查的科学性与精准性,通过共治与联合惩戒的紧密结合,有力展现了监管威力。

一是强化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公示。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及时将抽查计划、抽查方案等向社会公开,将抽查结果归集至检查对象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向社会公开。

二是严格抽查检查后续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据部门监管职责分工,依法予以查处。

三是加强抽查结果互认共享。将河北省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嵌入河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快与“互联网+政务”系统对接,完成准入与监管的自动对接,基本实现各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的自动更新。依托河北省法人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强化抽查结果互认、共享和应用,逐步推进部门间抽查检查违法线索推送和后续处理的自动衔接,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共享。

四是推进失信联合惩戒措施落地。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实施市场信用管理工程,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市场主体抽查、监管等信用信息在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分类监管、综合执法监管、大数据监管等重点领域、行业的应用。

通过以上4项监管措施,有效增强了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实现了由企业对政府负责向对社会负责、由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的转变,推动形成了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四、去痛点,在精准上谋实效

精准监管、突出实效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落脚点,河北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和推进检查结果应用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提升,着力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

一是标注“检查对象库”,实现精准抽取。按照检查对象、抽查事项相对应、相统一的原则,结合行业分类、重点领域等,以贴标签或建分库的方式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精准抽取检查对象。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将650.44万户市场主体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除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外,各级各有关部门对892大类71.16万户次主体予以分类标注。

二是完善“抽查人员名录库”,实现精准匹配。针对检查事项的专业性要求,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分类标注,精准匹配抽查检查人员,确保抽查检查质量。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共有5362个部门录入90320名执法检查人员,并根据执法资质、执法专长等分别予以标注。

三是探索开展信用风险分类,实现精准监管。争取纳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试点,推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化、靶向式监管。2020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利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送的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其中高风险、中高风险等级企业抽查检查问题发现率分别为83.39%和51.67%,基于信用风险分级开展的随机抽查靶向性大幅提升。在此基础上,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的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数据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的通知》,从实施范围及开展时间、信用风险等级划分及抽取方式比例、信用风险分级数据来源及工作平台使用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着力提升随机抽查效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