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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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2-14 10:58】 【阅读次数: 【字号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办法 》等规定 发布本报告。报告中 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2024年 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 4 年,省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 委、省政府 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 紧盯重点领域,紧贴民生关切,持续深化政务服务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

(一)扎实推动主动公开。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建议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等信 335条。强化 办事服务信息公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及时更新发布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办事服务信息, 2024 年公布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 706项,政务服务(除行政许可、行政备案外)事项清单共595项,省市县乡村5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公布到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的办事指南共2977716 强化信用信息公开, 在局门 户网站公开《河北省 “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在“信用河北”网站公开《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河北省“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等政策信息。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 依法审慎办理,对属于我局公开职责范围的申请,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对不属于我局公开职责范围的申请,及时向申请人作出答复,并 做好 沟通解释 工作 2024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办结率100%,比去年增加2件,无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三)持续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文件信息公开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 策文件信息公开。按照《合法性审核审查工作办法》,要求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审议等程序。全年共审核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3件,已按时向省司法厅报备并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截至2024年底,以 本部门 名义 发的 现行有效的 规范性文件 2 7 ,失效2件,废止3件

(四)不断优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不断优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省政务服务网实现省市县乡 村五级全覆盖,累计发布政务服务事项 296万个,建设民生保障服务专区、助企惠企服务专区、网上好办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京津冀一网通办专区等特色服务专区。 417 项政务服务事项或服务场景应用实现京津冀 “一网通办” “冀时办”优化整合全省自建政务服务应用,实现14个地方频道全覆盖,建成政策、办事、互动、地方频道等6大功能板块,接入证照、证明、印章等20项便民应用,累计上线民生服务 4726 项,覆盖公安、社保、公积金等高频业务。 省信用平台建立 “双公示”信息报送机制和定期考核通报机制,常态化在“信用河北”网站信用公示专栏公示“双公示”信息,截至2024年底,累计归集“双公示”信息166 1万条。 提升 12345热线接办质效 ,设立 营商环境服务专线、 “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席,手语服务座席 等专席专线, 对接 “河北数字工商联”平台 ,建立 “双渠道受理、热线一线应答”的 诉求快速处办机制。 2024年全省12345热线受理企业群众诉求 1882.9万 件,其中咨询类 957.7万件,非紧急求助类684.3万件,投诉举报类231.3万件,意见建议类9.8万件, 接通率、话务员服务满意度保持在 99%以上。 2024年编制涉及 消费品以旧换新、消防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 25个 领域数据分析报告 166 期,报送省委、省政府 87期,王正谱省长批示25次、肯定性批示 2 次。省级热线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及供暖供气、食品安全、拖欠工资、安全生产等 31个领域的问题线索490余万条。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 统筹全局工作,把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重点工作相结合,印发我局《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定期对政策文件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印发提醒函,对文件公开或政策解读不到位、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况,要求限时整改。加强重点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招投标“双盲”评审政策措施重点宣传周活动,全面提升“双盲”评审改革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1

2

行政 规范性文件

3

5

27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事项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2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 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相比,与市场主体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公开主动性不足, 政务服务数字化赋能信息公开的方法手段和应用成效需持续丰富 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管理、办事服务便利度等方面仍有待提高。

2025 年,我局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 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推动数据和政务服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拓展。 一是 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学习借鉴,提升全员主动公开意识。 二是 优化完善 “冀时办”服务功能, 展技术适配与服务创新,开发上线 “冀时办”鸿蒙版,提升移动端服务能力,实现从“掌上可办”到“掌上好办”转变 三是 规范政策文件公开, 严格政策文件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科学把握时度效,实现政 策文件 应公开、尽公开”。 四是 拓宽政策宣传解读渠道,通过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宣传提升政策知晓度、关注度和传播度,让市场主体和企业群众更好更快享受政策红利;依托企业服务中心、 12345 热线等平台,发挥集聚平台、直面企业群众优势,提供“面对面”“点对点”等多形式政策解读服务,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直达快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 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相关要求,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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