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
为推进北京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助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决定向廊坊北三县(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向廊坊北三县下放22项,向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下放3项(详见附件)。为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衔接工作。廊坊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承接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具体实施部门和监管部门,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监督,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全
力做好承接事项落实工作。北三县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要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编制实施规范,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升审批效能。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廊坊市要及时调整相应的权责清单,制定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对下放事项承接部门的监督,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北三县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要对省级下放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有关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北三县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可商省政府有关部门设定过渡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过渡期内,由下放事项承接地区牵头,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审批工作;过渡期后,由下放事项承接地区独立完成审批工作。本通知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报告。
附件:1.省政府部门向廊坊北三县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22项)
2.省政府部门向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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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