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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例

信息时间:2021-02-09信息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二十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址: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三路218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热模拟试验机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采购人代表发表倾向性意见、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 12月1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二十二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云杉路289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非法限制供应商的组织形式、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二十五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GPC-2020-A-013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3批常规消耗装备(器材)项目(第十五包)(以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人:天津市创思博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址:天津市南开区冶金路5增8号

被投诉人1: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称采购人)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被投诉人2: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相关供应商:河北永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址:保定市锦绣街677号火炬产业园1号通用厂房2-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评审过程具有倾向性,投诉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分应高于实际得分,且中标供应商高价中标。投诉事项2为:样品评测过程不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由于本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情形,导致投诉人的得分无法还原,对于投诉事项1、3不再进行具体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本项目存在采购人代表发表倾向性意见、招标文件编制违法、未依法组织评标活动等问题,由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决定采购活动违法。同时,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上述问题限期改正。

 

                                 

2020年1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二十六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鑫金泊顿资讯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甲5号128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鑫金泊顿资讯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设定的资格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将资格审查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文件设置经营年限、注册资金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未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未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八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第五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鑫金泊顿资讯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二十七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宏大路18号12层02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有本地注册的服务机构或者与本地机构有委托协议,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逾期发布中标公告,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二十八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工路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目前和过去3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或诉讼案的资料”作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文件设置供应商有本地注册的服务机构或者与本地机构有委托协议等不合理要求,采购文件将其他行业协会、组织颁发的证书、奖项等作为评审因素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二十九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A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指向特定产品,采购文件将AAA信用证书、守合同重信用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将资格审查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三十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将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认证作为资格条件,采购文件将AAA级信用证书、守合同重信用证书等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设置经营年限、利润等规模条件,将特定金额或数量等涉及供应商规模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评审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采购文件将投标产品质量和服务没有不良记录作为资格条件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三十一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青岛东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7号双福大厦B座1-301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青岛东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非法限制供应商的组织形式、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目前和过去3年无犯罪证明等作为资格条件、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设置供应商有本地注册的服务机构等不合理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青岛东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 12 月15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三十三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0年1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