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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6-04-12 21:00信息来源:交易中心阅读次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采购人办理政府集中采购业务)

步骤

流程

提交资料

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

责任

处室

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

注册

1)单位全称(2)组织机构代码证号(3)详细地址(4)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办公电话

获得综合信

息平台账号

符合要求

即到即办

1

交易受理窗口

交易

受理处

0311-

66635531

1)步骤12可同时办理。(2)该账号每个单位只能申请一次,首次注册后,应及时修改密码并派专人保管,以方便后续业务的办理。(3)《协议书》样本可登录中心网站下载

2

入场登记

(1) 政府采购计划原件(备案表及备案表收执或审批表、审核表)(2)签字盖章齐全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获得“交易受理通知书”及中心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符合要求

即到即办

3

制作采购文件

不再改变(定稿)的电子版采购文件的商务及技术要求

获得完整的

采购文件

文件制作:3-5个工作日,文件论证:1-2个工作日

2

专家论证室

交易

组织处

0311-

66635039

(1) 登录综合信息平台提交编制要求

(2) 采购人代表现场参加采购文件论证

4

发布采购公告

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的应提供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获得

采购信息

按法律法规要求

5

发售交易文件

供应商获得

交易文件

按法律法规要求

1

标书发售窗口

交易

受理处

0311-

66635532

6

投标

供应商投标

按采购文件规定

开标室

(谈判室)

交易

评审处

0311-

66635083

抽取评标(审)专家地点按行政监督部门要求

7

开标

磋商

谈判

询价

委托代表参加开标会,同时派代表抽取评标(审)专家

获得开标信息,确定评标(审)专家

按采购文件规定

8

评标

委托代表携带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参加

参与评标,评

委会确定中标人

按项目复杂程度

评标室

9

发布预中标

(成交)公告

对预中标(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

确定预中标(成交)结果后进行公示

4

办公室

确定预中标(成交)供应商后,中心发布中标公告

10

发放中标

(成交)通知书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加盖采购人公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一式五份)

获得中标

(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

符合要求

即到即办

5

办公室

交易

见证处

0311-

66635088

中标(成交)供应商办理,登录综合信息平台下载

11

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加盖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公章及骑缝章的政府采购合同(一份)

签订采购合同

符合要求

即到即办

中标(成交)供应商办理

12

交易结果证明

实物调拨单及验收报告、合同审验单或发票

获得交易

结果证明

符合要求

即到即办

实际资料如有变动,请详询交易见证处

13

资料归档

归档需要的其他资料

完整资料归档

根据项目进度

注:1、“中心网站”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2、“综合信息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