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6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有关要求,现将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招录公务员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6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审核地点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西配楼6楼会议室。
三、审核出具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在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出具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问题,证件类材料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证明类材料,留存原件;笔试准考证需留存1份。以上材料请提前复印。
2.证件审核需考生本人到场,对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情况不实、证件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经本人手签名后,于4月13日中午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szjrsc@hbzwfw.gov.cn。
联系电话:0311-66635572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