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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征集第二批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及经营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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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0-28 14:40】 【阅读次数: 【字号 【分享到: 微信 QQ 微博 打印本页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关于征集第二批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及经营主体的公告

 

为推进河北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第二批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和经营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领域的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及经营主体。

二、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110日止。

三、场景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

(二)具有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有较强的可实施性。

(三)按照“一场景一清单”模式使用公共数据,并符合“最小必要”原则。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可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szj.hebei.gov.cn/hbjyzx/sjjyfwpt/demand-hall),在“需求大厅”页面发布需求,填写内容应包含场景名称、应用领域、场景简介,所需公共数据的名称、字段、质量要求,以及联系方式等。

五、其他事项

(一)河北省采用“整体授权开发、依场景授权使用”模式,试点选取河北省新智数据发展研究院(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运营机构,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

(二)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应用场景进行评审筛选,在确保数据安全基础上,协助河北省新智数据发展研究院做好供需对接、数据探查等工作,并面向市场经营主体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

(三)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将推荐至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新华网、人民网、长城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展示,并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助力提升企业和相关数据产品的知名度、影响力。

 

联系方式:王老师  18903218119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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